提出续签的理由书,比如亲属为何还要留在日本的理由,制作亲属在日本滞在的***表;开具你的收入/纳税、奖学金的证明;住民票、开具在学或公司在籍证明;亲属的身元担保和经济担保,去入管局办理 --- 最准确信息,在入管局的***上有说明,去你就近的入管局的咨询窗口问一下也行,他们会给你一个需要出具材料的清单。
Anyhow, good luck for all, and がんばってください!四月回国后,即可申请赴日探亲签证。简单说,探亲签证是指,一年之内可一次办理最长三个月的签证如果有特殊原因可延长三个月。只要这年中不超过六个月的在留期限,不用间隔即可办理第二次手续。不过,在填写赴日资料时(招へい理由书)务必写明为什么要紧跟着办第二次赴日的理由,以免影响签证。
2021年去日本既没有开放探亲签证,也没有开放其他签证的申请,但是从2021年8月10日起,开放受理在留资格为“家族滞在"类型的签证。以下是具体消息:
【日本签证最新通知(2021年8月10日)】,开放受理在留资格为“家族滞在"类型的签证。除常规材料以外,另需提交“理由书"一份。在留资格认定书下发后超过3个月的,另需提交在日亲属写的“继续接收说明"。
另外,在留资格不是“家族滞在",但以亲属共同生活为理由申请的,也可以酌情受理。在馆的家族滞在签证也可以补交材料了。